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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之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1261 2019-03-14

关键词:合肥 合肥律师 征迁常识 拆迁安置房 房产证

很多人在想那我现在居住的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交易买卖,房屋买卖是以登记为转移的,没有房产证书就不能买卖房产。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吗?下面由安徽律政网为您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

1、 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

2、 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f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

二、关于拆迁安置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S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三、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六大区别:

区别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n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星笳庋,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区别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区别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区别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2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区别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利也相应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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