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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枝

我是新站区七里塘街道淮肥村委会北王郢村民组王家枝,本村民组于2010年征地拆迁,回迁与2020年7月10日。我的小孩王小虎(男)于1998年12月09日出生,在回迁时,相差5个月没有享受到大男大女的待遇。在拆迁时,我和村委会协商多次,要求小孩暂时不算账、不签字,而村委会不同意,因为是一个户口本,不允许分开签字、算账,口头答应在以后回迁时,会给予优先考虑。为了配合拆迁工作,相信党和政府的号召,我同意签字、算账。现在回迁了,我于村委会沟通多次,不同意我的小孩享受王小虎大男大女的待遇。我们村委会有好几位(大约有4、5人)和我的小孩一样,没有享受到大男大女的待遇。后集体上访到新站区,新站区给予答复是:没有签字、算账的可以享受大男大女待遇,已签字、算账的反而不享受大男大女的待遇。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配合拆迁工作,难道做错了,如果这样的话,党和政府的号召谁还能相信。

手机用户:159****4279 时间:2021-03-31

王锋律师解答:
如果目前所享受的待遇与当时拆迁协议不一致,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待遇。

回答时间: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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