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晟川-胡静轩律师网

188-5605-0836

咨询问题
劳动工伤

张女士

1、2014年3月进入公司,公司从2015年1月才开始买社保,请问少交的这9个月可以申请赔款吗?是按照入职时的标准,还是按照现在的标准? 2、公司在2017年的时候让签过A4纸打印的空白劳动合同。 3、在2019年3月接收现在的工作的时候,领导口头承诺每个月给450元补贴,说是油补,但是又说啥他来给我报销,但是后来跟他提的时候他说我工资已经很高,下个月看到时候给报个50元,就50元!到目前为止一分补贴都没收到。 4、在2019年5、6月公司大部分人都搬到另外一个地址办公,本人目前还在之前的地方办公,公司营业执照也未变更。因有其他同事离职,现公司要给我增加工作内容,因为我不同意,公司说不同意的话,就给调到他们现在办公的地方去,是集团下面另外一个公司。那地方离我家里有40公里,也就是明摆着的不同意就辞退。微信跟我说的。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手机用户:186****1735 时间:2020-02-28

王锋律师解答:
您好,我是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欢迎您在我们的网站上留言。 关于社保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所以,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宽限期内未给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的,职工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已给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的,以后的费用交纳由社保部门监督并给予通知,逾期可给予追缴滞纳金和罚款。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调岗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时间:2020-02-29

© 2019 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190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1623号

友情链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