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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相峰

几个人合伙做生意,财务账面显示亏损30万左右,可是公司清算却什么都没有了,是不是可以起诉彻查?

手机用户:177****9577 时间:2019-11-23

王锋律师解答:
您好,我是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很感谢您在我们的网站留言。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如果想要求退伙,可以要求清算,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回答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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